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开展留学回国人员登记和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事局,省直(中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人才资源统计的通知精神,全面掌握我省留学回国人员工作和创业的有关情况,经研究,决定对我省留学回国人员开展全面登记和统计工作。现就登记和统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对象
(一)范围
具有国(境)外学习、工作经历,在我省工作创业或暂未就业创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取得外国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对象
1、公派或自费出国(境)学习,并在国(境)外取得大学(专科、本科)学历以上的人员;
2、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工作或学习半年及以上的访问学者、进修人员。
二、程序和方法
(一)各设区市人事局、省直(中直)部门(单位)分别负责所属区域和本部门(单位)留学回国人员的登记、统计工作,组织留学回国人员填写《福建省留学回国人员登记表》(附件1,可从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门户网:http://www.fjrs.gov.cn下载),并于2010年3月15日前将《留学回国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附件2)和《福建省留学回国人员登记表》的纸质文件及电子文档报送福建省留学回国人员工作站。
在我省非公经济组织工作创业和暂未就业创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采取填写《福建省留学回国人员登记表》或网上登记的方式,直接寄送福建省留学回国人员工作站或发送至:clb@fjlx.net。
(二)建立福建省留学回国人员登记长效机制。从2010起,各设区市人事局、省直(中直)单位在次年的1月31日前,将上一年度新增的留学回国人员信息和留学回国人员变更信息及时汇总上报,确保全省留学回国人员信息动态更新。如有不明事项,可与福建省留学回国人员工作站联系。联系人:陈立滨;联系电话:0591-87679659;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93号四层(省建行斜对面),邮编:350003。
附件:1、福建省留学回国人员登记表
2、留学回国人员基本情况统计表
福建省公务员局
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
二○一○年一月五日
请符合条件人员认真填写《福建省留学回国人员登记表》后与市人事局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94-2287878. 联系人:林先生。(《福建省留学回国人员登记表》可从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门户网:http://www.fjrs.gov.cn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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